伟德体育(BetVictor Sports)国际官网(访问: hash.cyou 领取999USDT)官卡瓦诺(Brett Kavanaugh)、巴雷特(Amy Barrett)都是天主教徒,认为生命始于怀孕,他们认为胚胎就是未出生的婴儿,法律保护弱者,而未出生的婴儿是最弱势的群体,他们认为堕胎就是谋杀,巴雷特法官与其夫育有5个子女,在孕期明知最小的孩子患有唐氏综合症时,也拒绝堕胎。所以,这两位法官在禁止堕胎权上最为极端,他们认为即使由于或导致的怀孕,甚至胎儿危及母亲生命时都不应该堕胎,因为杀死一人去挽救一人是不道德的。同时,这两位官认为,自由派法官所主张的,如果女性堕胎权失去宪法保护将导致少数裔群体,特别是贫穷妇女失去堕胎的机会,因为她们缺乏财力去允许堕胎的州,而富有的妇女却有此选择,从而构成违反同等保护原则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贫穷的妇女完全可以选择将孩子生下来,然后可以非常容易地将孩子遗弃在各州设置的安全岛,让有领养需求的家庭领养。
虽然官阿利托(Samuel Alito)与戈萨奇(Neil Gorsuch)也投票支持推翻罗伊案的判决,但是他们的推理却与卡瓦诺与巴雷特法官有很大不同。他们对妇女是否有堕胎权利不置可否。他们认为罗伊案最大的错误在于联邦权力对州政府权力的非法剥夺。美国是个先有州政府,再有联邦政府的国家。自建立起第一个殖民地起,乡镇自治就是美国人民管理自己的传统,州权与联邦权的分割从来都没有清楚的定义。由于美国历史与政治制度的原因,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权限、利益分割和调整一直是个充满争议的问题。阿利托与戈萨奇认为,联邦宪法中没有明示条款授予联邦政府机构在管理堕胎问题的相关权力。同时,他们根据宪法第九和第十修正案,认为联邦最高法院在罗伊案中的判决,是对州和人民所保留的权利的赤裸裸的侵犯。所以,他们认为妇女是否拥有堕胎的权利应该由各州政府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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